各設區(qū)市、縣(市)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中央和省關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政策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制止政府違法違規(guī)舉債融資行為,防范化解財政風險,努力實現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進一步加大、范圍進一步拓展、購買績效進一步提升,扎實推進我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現就做好2019年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規(guī)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管理
(一)規(guī)范政府購買服務范圍
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3〕96號),按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規(guī)定的內容范圍開展政府購買服務,政府購買服務內容應當嚴格限制在屬于政府職責范圍、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重點是有預算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不得超范圍或變相將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范圍的貨物、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行為列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茖W制定并適時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實行動態(tài)調整并向社會公開。
(二)嚴格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
政府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所需資金應當在既有年度預算中統籌考慮,不得把政府購買服務作為增加預算單位財政支出的依據。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充分考慮實際財力水平,妥善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與年度預算、中期財政規(guī)劃的銜接,保障服務承接主體合法權益。年度預算未安排資金的,不得實施政府購買服務。購買主體應當按照批準的預算執(zhí)行,從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準的專項資金等既有年度預算中統籌安排購買服務資金。購買主體簽訂購買服務合同,應當確認涉及的財政支出已在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guī)劃中安排。政府購買服務期限應當限定在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guī)劃期限內,最長為3年。
(三)嚴禁利用或虛構政府購買服務合同違法違規(guī)融資
地方政府及其部門不得利用或虛構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為建設工程變相舉債,不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向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虛構或超越權限簽訂應付(收)賬款合同幫助融資平臺公司等企業(yè)融資。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的棚戶區(qū)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涉及的政府購買服務事項,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以棚戶區(qū)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名義違法違規(guī)或變相舉債增加隱性債務。
(四)切實做好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
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預算公開及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等有關規(guī)定,公開相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各級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主動公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相關信息,包括政府購買服務內容、購買方式、承接主體、合同金額、分年財政資金安排、合同期限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信息,應當由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在其門戶網站上公開,并同時在江蘇政府采購網上公開。各級財政部門及購買主體應當結合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臺建設運行,切實加強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工作。
二、扎實有序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一)抓好重點領域購買服務工作
要認真做好基本公共服務、技術性服務和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服務等方面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加大教育、文化、法律、體育、醫(yī)療、衛(wèi)生、健康、養(yǎng)老、交通運輸、農業(yè)、水利、生態(tài)保護、環(huán)境治理、城市維護、公共安全、公共信息等重點領域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推動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加強重大項目的跟蹤管理。
(二)積極開展第三方績效評價試點
要切實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優(yōu)先選擇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資金量較大、社會關注度高的公共服務項目,按照設區(qū)市不少于2個項目、縣(市)不少于1個項目開展第三方績效評價試點。各地財政部門要將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績效評價納入年度績效評價工作計劃,明確相關主體責任,擇優(yōu)確定評價機構,建立健全指標體系,規(guī)范開展評價工作,重視評價結果應用。
(三)推進事業(yè)單位、行業(yè)協會商會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要加大對政府購買服務政策研究,扎實推進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和行業(yè)協會商會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將事業(yè)單位承擔并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和適合由行業(yè)協會商會承接的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明確具體內容,實施動態(tài)管理,強化監(jiān)督管理,為事業(yè)單位購買服務改革和行業(yè)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改革提供政策環(huán)境,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江蘇省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的事業(yè)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目標任務。
三、及時報送政府購買服務信息
(一)政府購買服務典型案例要求
典型項目案例材料應包括項目背景、項目實施、項目成效和亮點、問題及建議四個部分。其中,項目實施部分應對包括購買主體確定、項目申報和預算管理、承接主體確定、合同管理、績效評價、監(jiān)督檢查、信息公開等全過程進行詳細描述和分析??稍黾颖匾谋砀?、圖片等內容,提高案例材料的直觀性,添加購買合同、績效指標及評價結果認定書等作為案例材料附錄。每個案例材料要求條理清晰、重點突出。原則上各設區(qū)市不少于2個、縣(市)不少于1個案例。
(二)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
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包括政府購買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政府購買服務統計表、政府購買服務績效評價項目表及開展情況、政府購買服務典型案例。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報送分為半年報和年報。各縣(市)應于每年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分別將四方面信息報送設區(qū)市,設區(qū)市匯總市本級和所屬縣(市)信息后,于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報送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處。報送信息要注重突出工作亮點,客觀反映存在問題,統計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報送信息通過外網發(fā)送至電子郵箱jszfcg@126.com。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強領導,跟蹤管理,認真做好2019年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省財政廳將把政府購買服務列入政府采購工作考核內容。
江蘇省財政廳
2019年3月8日